编辑同志:
我小侄儿在干农活时不慎农药中毒,送去乡卫生院,乡卫生院医生让我们去县医院,我出于好心用三轮车载着小侄儿和弟妹,途中不小心将车开到路旁沟里,我受了轻伤,花了一万多医疗费。我弟妹认为我自己应承担责任,请问我能否向弟妹要求赔偿?
读者:张亮
张亮读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据此,你可以要求你弟妹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