镰刀伤人逃六年 法网恢恢受审判

  发布时间:2010-09-25 11:00:40


只因他人谩骂,引起撕打,便用镰刀将他人割伤,致使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虽然潜逃六年终难逃法网。925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靳欣(化名),系河南省内乡县余关乡某村人。199488日下午,被告人靳欣和同村村民靳某在乍曲乡双堰村前的山脚放牛,听到乍曲乡南庄村某组村民时某在山上谩骂,靳欣和靳某一起到山上质问时某骂谁,双方引起撕打,在撕打过程中靳欣用手中镰刀将时某腹部割伤,时某因医治无效死亡。经内乡县公安局法医部门鉴定,被害人时某系锐器损伤胸腹脏器所致的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日被告人外逃至新疆,2 0 1 034日被新疆新源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靳欣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9000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靳欣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将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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