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活动中,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大胆探索陪审员工作新机制,推行以陪审工作为纽带,延伸五项陪审职能,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工作模式,成效显著。今年以来,该院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113件、调解各类民事纠纷85起,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一、调解协调功能,当好"调解员"。利用陪审员了解民情、代表民意的基层优势、特殊的专业知识和与当事人在心理上有"天然"认同感的各种有利条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情理"与"法理"的结合,全程参与刑附民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的调解、协调工作,钝化矛盾,促进案结事了。
二、信访接待功能,当好"接待员"。利用陪审员自身的工作经验、社会知识和特有的对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评判标准以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诉讼当事人对其信任的心理,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来访群众解疑释惑,同时提出易于接受的处理建议,力促息诉罢访、定纷止争。
三、指导诉讼功能,当好"导诉员"。利用陪审员掌握的法律知识,及时为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指导当事人依法进行各诉讼程序,减少盲目性。
四、维权帮教功能,当好"辅导员"。通过对涉少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以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处事原则做好心理疏导、帮教、回访工作,以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五、普法宣传功能,当好"宣传员"。通过审判实践,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人民法院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一系列便民措施。同时将自身的切身感知和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及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宣传出去,让全社会理解、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