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律去上访 不信公正吃尽苦

—— 一位涉法越级上访者的独白

  发布时间:2010-09-28 11:10:24


低矮的房间内,烟雾弥漫,床上半躺着的我仍在“吞云吐雾”,4个月的越级上访生涯犹如飘零的烟雾,不断在我脑海中缭绕……

20094月,妻子到郝某的轧油作坊帮工,双方约定日薪30元。劳务费虽不高,但对于人均只有3分田而大多时间闲散的妻来说,一月下来900块钱,一年就是近万元,相当于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两倍多,我已满足了。妻在郝的轧油作坊4个多月,相安无事。

8月底,妻在务工间,右手突然被油辊轧住,待他人急扒闸断电,右肘以下已血肉模糊,粉碎性骨折,被急送医院抢救。经治疗,虽没生命危险,但被截肢。妻出事后,郝某仅付给妻4个月工钱3600元后,分文不给了。虽有新农合医疗保障,但我还是掏不起自己应负担的那部分药费。为不耽误给妻治疗,我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东西,最终只好住院月把就出院在家治疗。

我多次找郝要医药费,郝说“这事不怨他,他不该负责”。没办法,我诉诸内乡法院,请求判令郝支付医药费、伤残补助费等18万余元。法院倒也抓得紧,不久就开庭了,判令责任37,郝某付给俺12.5万多元。谁知郝接到判决书后,却躲起来不履行。我想,郝杳无音信不给钱,你法院给俺钱——谁叫法院管了俺这事,哪有不管到底这个理?

我坐在家里等着法院给俺送官司赢的钱,老等不见个影。我一气之下,跑到法院,对着接待我的魏建国院长发了一通牢骚,当面质问他这个院长是咋当的,说话不算数。院长面带笑容,待我“冒完气”后,递过一杯热水,和蔼地对我说:“郝不自觉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让法院强迫郝某履行。”我听从劝告,当面口述的执行申请被记下来,按了指印。

又等待十余天中,只见法院两位执行员来村里了解一下郝某的下落后,就再也没见法院个人影。我心想一定是法院院长糊弄我——谁不知郝某有个亲戚在县里工作,听说还是哪个局的负责人,不官官相护才怪!我再次来到法院,在两位接待的法官将给我讲什么法律规定的程序时,听不进去了,高喊“你们拉不开情面,我要去告你们”,忿然离去。

嗣后,我带着铺盖,10余次到省、市人大上访。接待我的同志说,执行阶段法律规定有严格程序,你上访的案件正在执行中,不予立案。人大路走不通,我又7次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直至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局上访,都及时批转,转来转去,还是转到了我家乡。我想:他们都是一个鼻孔出气,我不让他们解决。在此期间,我给新闻单位写信10余封,希冀通过舆论监督为我伸张正义。《法制日报》群工部为我接通了内乡法院的电话。院长魏建国在长途电话中告诉我:“请你回来,我给你解决,若不秉公,我这个院长凭你处置,行吧?”

回,还是不回,我思想斗争很激烈:回吧,告法院的状,法院解决我的事,不是明摆着不会向着我?不回吧,近4个月上访又花去3千余元,有时为省几个钱,还要勒紧裤带,露宿街头。看着镜子里人不人鬼不鬼的我,想着瘫痪在床托人照顾的妻,不禁凄然泪下,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回来了。

魏建国院长恪守诺言,亲自接待了我,作了如下解释:你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要送达执行通知书,在执行员查证郝某下落不明情况下,只好采用公告方式给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

 “这些我在上访中都知道,不必重复。”我当时心里这样想,但嘴上没说出口。

 “根据《民诉法》有关规定,法院采用公告方式给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经过60日才视为送达。”我看着法律条文,愕然:这条法我咋不知道?

魏院长还告诉我,目前公告期限已届满,郝某仍没出现,法院通过摇号方法委托评估事务所对其居住的小五楼进行评估,公开拍卖。拍卖公告发出后,案外人杨某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已裁定驳回其异议,现公示期限未满,还不能拍卖。你咋能说法院“官官相护”?咋能说法院不管你这事?总得给法院个依法办事时间吧。

院长指着法律规定条款,一条条让我细心读读。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当场表示不再越级上访。

最后,魏院长拿出200元,那语重心长的话又萦绕在我耳旁:“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制经济,其核心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民法院更应该严格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你到处上访说法院空判糊弄你,败坏法院名誉。不过,念你不懂法,不予追究,以后注意要多学点法。这200元是我一点心意,拿回去先安排一下家里生活,至于案子的事,相信法院会抓紧。”

 “浑,我好浑啊!”不懂法律去上访, 不信公正吃尽苦,我跑了4个月冤枉路,又白丢几千块。要不是院长解释,我这个抱定“级越高越明,官越大越清”的人还不知要跑到牛年马月!

2010年农历815中秋节,也就是魏院长接待我后第17天,法院执行员提着月饼等礼物来看望妻,并将妻官司赢的12.5万余元送到家,嘱我好好给妻治病早日康复。我激动得啥话都不会说,只知道握着执行员的手抖个不停。

不知世上象我这样抱着一个死心眼越级上访的人有多少,希望他(她)们能从我的亲身经历中悟出点道理:要相信法律,相信党,别再跑了冤枉路,白花血汗钱,到头来只能是乱了社会苦了自己,落个无理上访的下场。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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