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为同学作伪证,幻想可以帮同学开脱罪责,不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同学罪责难逃,自己也受到了刑罚处罚。日前,被告人齐某因伪证罪被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齐某与冯某系同学关系。检察院在办理冯某涉嫌受贿一案期间,齐某作为证人在该院如实证实了冯某受贿的事实。然而2008年11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冯某受贿一案时,齐某出庭,为了帮同学开脱罪责,竟视法律如儿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虚假证言,致使庭审工作无法进行。最终冯某被判构成受贿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某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