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首次使用网络直播案件庭审 当事人当庭撤诉

  发布时间:2010-09-30 14:56:03





只要能上网,坐在家中,就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旁听”关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93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网络视频对审理的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进行全程直播。

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旁听”案件

“今后群众如果关注那个案件,不需要再到法院参加旁听,通过网络就行,不仅减少了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还不用通过安检和身份验证等程序,有这个就是方便!”南阳市民先生930日这天就通过南阳法院网切实体会了这样一次特殊的“旁听”。

今天审理的案件是上诉人南阳市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工伤认定案件。2008年,原市社保局作出对商贸公司一名职工工伤认定的决定,商贸公司不服向卧龙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按照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工伤认定案件是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不服应该先向复议机关提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方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原审法院驳回了商贸公司的起诉。商贸公司对一审判决“有意见”提起上诉。市中院研究后觉得该起案件对于行政相对人正确把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相关程序很有教育意义,便决定进行网络直播。

“网络庭审视频直播工作是今年全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完成的十件实事之一。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可以增强司法透明,实现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规范司法礼仪和庭审秩序,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在直播间谈到庭审直播工作的意义时饶有兴致地告诉记者。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门果林进一步介绍说:“群众如果想了解关注案件的审理过程,只需登陆南阳法院网,点击庭审直播栏目,在线收看。如果错过开庭时间,还可以在直播回顾栏目观看开庭回放,非常方便。”

当事人因为案件直播主动撤诉

“大家都说‘官官相护’,起初觉得法院的解释是为袒护人保局在曲解法条,但看到法院有勇气把案件现场直播,我们的顾虑也就消除了。”上诉人商贸公司的代理人梁律师在庭审结束时主动凑到记者身边说。

据了解,观看南阳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网友,还可以通过直播网页上设置的“网友意见”栏,对案件审理情况以及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南阳中院会对网友提交的意见及时整理、认真处理。可以说,通过网络庭审直播不仅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还满足人民群众对案件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当被问起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时,梁律师爽快地说:“没啥说的,我和公司已经商量过了,准备撤诉,法院的这种勇气说明案件肯定没问题。”

据了解,南阳中院为确保庭审直播工作的顺利开展,投资50余万元,已对两个审判庭进行改造升级,基本满足了庭审直播的要求。下一步南阳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直播的力度,力争超额完成省院确定的目标任务,让群众能够通过直播观看更多案件的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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