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体制,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涉军案件办理效果,倾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涉军案件62件,取得了军地双方的一致好评。具体做法是:
一是成立涉军案件领导小组。院长担任指导小组组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涉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调。
二是创新涉军维权考评机制。对外积极协调,争取县委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全县“双拥”工作考评指标;对内把涉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纳入法院年终目标考核,把涉军维权工作与创先争优、评功授奖挂钩。
三是建立涉军案件联络员制度。在五个派出人民法庭设置涉军案件联络员,负责辖区内军人军属的走访联络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为军人军属维权提供便利。
四是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建立涉军案件专项登记薄,对所受理的涉军案件由立案庭逐一登记并统一加盖“涉军案件标志章”,二天之内移送相关业务庭,把依法优先、积极稳妥的原则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
五是加大涉军案件调解力度。在办理涉军案件过程中,切实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协同武装部和有关涉案部门做好协调、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六是加强军地联系沟通。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在武装部协助下,建立军人军属档案,向军人军属发送“依法维权服务联络卡”,开展送法上门和送法进军营活动,提高军人军属维权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