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全国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今年10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9月25日《人民法院报》)
宣传是展示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宣传是重要的普法平台,是人民法院与民众进行有效沟通与对话,进而让民众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路由。今年9月27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历时一年为群众挽回45万元,群主自发打出了“感谢县委!感谢南召县人民法院!”的横幅,法院宣传报道组于当日下午至晚间,就把这个新闻向市院网站、高院网站、中国法院网发去了稿件,结果三级法院网络都发表了这个题材,扩大了群众了解人民法院工作的渠道。
宣传工作的开展与业务工作是双赢的辩证关系。做好政法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人民司法的路线,为政法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亲民、爱民与为民的司法环境和舆论环境。人民司法的路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和运用,人民司法意味着司法必须以人为本,必须强调司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坚持政法宣传工作的人民司法路线就是要在宣传工作坚持宣传应当报道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司法作风,坚持在新闻报道注重关注民生,注重宣传的民生航标,坚持在宣传报道中要充分体现法官与民众的鱼水情,人民法院与民众一家亲的和谐氛围,切实为司法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在宣传和报道上对民众进行法律精义的解说,法治精神的普及,充分调到民众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政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宣传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占领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宣传工作全面开花的局面。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路线的一贯立场,承认物质世界的运动性和发展性,就必须贯彻好与时俱进的精神。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任何单位、个人忽视网络的力量,必被时代所抛弃。同时政法宣传由于民众关注度高,宣传内容庞杂,政法新闻社会影响力大等因素致使宣传的难度加大,宣传工作的任务艰巨。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充分吸收和运用各种现代传媒技术和手段为宣传工作服务,切实引导好宣传工作的正面导向,保障好民众对政法新闻的知情权,从而进一步提升政法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