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和男友订婚后同居两年,但一直未登记,原本打算今年结婚,但几个月前男友出车祸以外身亡,在同居期间男友为我们的生意周转向朋友周某借款2万元,现男友死亡,周某要求我偿还借款,请问这2万元我该还吗?
读者:赵丽
赵丽读者:
这2万元应该由你偿还,虽然你和你男友并未登记,但订婚后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借款也是为了共同的家庭经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之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故这2万元借款应由你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