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坚持“六法”调解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0-10-14 14:18:22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综合运用“六法”调解(即准确把脉法、外部调解法、 先予查封法、 分批付款法、押款赔偿法、 量刑促调法 ),不仅缩短了调解时间,提高了调解效率,而且使一些 “老大难”案件得以圆满审结。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5件,审结39件,调解38件,调撤率为97%,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运用准确把脉法,了解当事人及其家庭情况、引发矛盾的原因、经过等,做好调解预案。然后,运用外部调解法,动员被害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邀请人大、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领导、村干部等,做当事人工作。当被告人隐瞒或转移财产不愿赔偿时,采取先予查封法,查封被告人财产,打消被告人逃避赔偿的念头,促进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当被告人同意调解赔偿,且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但被害人却漫天要价时,运用押款赔偿法,将法定赔偿款押在法庭上,继续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过高的诉讼请求无法可依,促使圆满调解。当被告人愿意赔偿、但一时不能全额赔偿时,采取分批付款法,做好被害人思想工作,使其接受分批偿付的办法。对于被告人不了解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后、法院将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况,则运用量刑促调法,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被告人,促其自愿赔偿。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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