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所属的邓州市,地处豫西南边陲豫、鄂、陕三省交界地带。全市总面积2360.3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街、区)、626个行政村(社区)、3293个自然村,185万人。是国务院确定的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河南省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河南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中等城市、南阳副中心城市,全域纳入《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
邓州市人民法院位于邓州市团结东路,1952年1月1日,建立邓县人民法院,1958年,公检法合并为邓县人民公社联社政法部,1972年以后恢复邓县人民法院,1988年撤县建市后,改为邓州市人民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现有10个内设机构和8个人民法庭。
近年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河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省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创“四最”先进单位,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两次,“邓护花开·穰和万家”少年·家事审判品牌入选河南省新时代“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被评为“河南省优秀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