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躲避执行 儿戏判决最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0-10-20 14:40:42


法院判决承义务,不但不积极履行,反而采取外出打工等形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102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刘杨(化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928,任某给被告人刘杨帮忙期间无证驾驶手扶拖拉机在马山口镇某村路口将驾驶摩托车的杨某和江某撞伤,经内乡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任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08125内乡县人民法院以内法民初字1773号民事判决书判处由任某和被告人刘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杨某、江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4794.4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刘杨采取外出打工等形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2010223,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刘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被告人刘杨家属按照被害人要求赔偿了全部损失。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杨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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