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旗县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使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成制度。为规范联络活动,该院规定:一年内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座谈两次以上;对涉及社会稳定、发展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或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的审理,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每半年就公正、廉洁、为民问题走访一次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及时回复,对他们关注的案件需将审理结果或执行情况书面答复或汇报。今年上半年该院根据一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法院领导与后进村结对建议,制订了《法庭管理办法》,规范了法庭管理,加强了与群众及代表的沟通联系。
落实工作报告制。对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重大案件审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专题汇报、口头汇报、工作信息等形式及时向人大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阶段性工作,每年向人大汇报年度工作,赢得人大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执法环境。
建立答复制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及有关事项,及时办理,限时反馈。为把这一制度落实到实处,该院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及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逐一登记,列入督办事项,归口管理,逐级负责。截止10月中旬,该院收到的4件人大转办、交办件均已限期处理并反馈结果。
社旗县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使人大及人大代表在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尽可能支持法院工作,促进该院执法环境的改善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法院公正、为民、廉洁的司法形象,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