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时期,各类群体事件和涉诉信访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为切实解决好涉诉信访案件,南阳全市法院积极行动,倾尽全力,穷尽方法,坚持“集中攻坚,降低存量;全程预防,控制增量”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起集中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来,经过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积案化解率居全省第一。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涉诉信访工作是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司法公信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思想上重视、认识上统一、行动上自觉,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涉诉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多次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逐院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专题审委会,逐案研究解决方案;进行专项工作督察,抓进度,抓办理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集中攻坚,严格包案责任。全市法院对纳入清理活动的积案,严格落实“定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逐案成立包案组,由我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包案组组长,基层法院院长任副组长,主管院长、庭长为责任人,严格结案时限、标准和手续。同时,严格包案责任,建立信访积案处理情况旬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于未能按期按要求结案的逐级追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以人为本,妥善化解矛盾。涉诉信访工作必须以群众利益为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始终坚持“五个到位”:做到案件有问题的纠错到位;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如申请执行人刘某及案外人蔡某上访案。1998年,新野县法院判决被告胡某清偿拖欠原告刘某的货款8万元,胡某恶意将房产转让给案外人蔡某后,举家外出,长达10余年下落不明。刘某与案外人蔡某多次上访。在这次清理活动中,新野法院根据线索,派出专案组,连续蹲点五昼夜,于7月11日找到了胡某,并对胡某实施了司法拘留。迫于压力,胡某于7月19日同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胡某一次性支付刘某现金11.8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达到了执结一案,两个上访人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
完善机制,抓好源头预防。一是出台《立案受理工作指导意见》和《信访事项首问负责》、《信访责任倒查办法》、《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细则》等五项制度,全面规范立案信访工作。二是实行“天天院长接访”,每天由院领导轮流值班接访,每周一在市县信访局定期接访,每旬按业务分工预约接访,平时在办公室随时接访,畅通信访渠道,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对信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实行首问负责,及时转交催办,跟踪问效,努力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初始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信访责任倒查,对重复访、赴京访等省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案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程序、实体存在瑕疵或问题的案件承办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案件不存在问题的,敢于为承办法官撑腰,保护办案法官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法律的尊严。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因信访问题给予政纪处分20人,非政纪处理20人。四是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实行“后手监督前手”、一般案件质量层级把关、复杂案件联组讨论、疑难案件审委会集体讨论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和发改案件季度分析讲评,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围绕《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总结推广审判人员梯次参与、不同业务部门协作、上下级法院联动调解和邀请代表、委员、律师、基层干部群众协助调解的“三调一协”工作模式,实行全员、全程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刑附民部分调撤率、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和执行和解率分别达到了65.8%、86.1%、79.6%和70.0%,促进了社会和谐。
《河南法制报》南阳法院“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系列报道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