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作为基层法院,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收案数量连年攀升的新期待情况下必须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要狠使一股劲,拧成一股绳,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学习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维稳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要求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我院结合本地实际,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着力解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把主要任务和目标逐项细化分解成本院各部门的具体任务目标,对每项任务的主要目标、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都要逐一明确,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头,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把三项重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法官绩效考核范围,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强化调解优先意识,完善梯次调解工作机制。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民事诉讼调解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是一种最好的结案方式。基于此,我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诉讼调解的若干意见》,将调解作为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和首选结案方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推行一案多调的“梯次调解”机制。在立案庭建立调解室,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在先行了解有关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的基础上组织调解;在答辩期届满前调解,承办法官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特点,在庭审的不同阶段适时组织调解;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就当事人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阐述意见,作出宣判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进行调解;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在判后答疑工作中,及时抓住当事人想法有可能改变的时机,最后作调解努力,尽最大努力实现纠纷的彻底解决。
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倾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一环,我们积极推行辖区集镇巡回立案、就地立案、当即立案、特殊情况口头起诉等立案方式,耐心行使释明权,让群众打官司打得清楚明白,尽可能避免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推出了假日开庭、巡回开庭、现场开庭及应当事人要求晚间开庭等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利用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妥善化解矛盾,尽可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并做好结案回访工作,认真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里,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在建立广泛便民诉讼的同时,我院基层人民法庭主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了以法庭为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强化民意收集机制,架起“民意沟通”的桥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接待、院长接待日等常规民意沟通方式外,主动在我院的网站上开通了法院沟通民意电子邮箱、公布了联系电话,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在新形势下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同时我院还抽调了45名基层经验丰富的法官,每月定期到各乡镇接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我院对收集到的民意民声进行即时、认真的梳理和归纳,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书面解决方案。这样进一步加强了审判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与效率,增强了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预防了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