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入选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0-10-21 17:59:40


1021,《人民法院报》公布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评选结果,南阳中院入选。在最高法院《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决定》中共评选出100个法院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南阳中院作为入选的33个中级法院的一员,同时也是河南法院系统3个入选法院中唯一的中级法院。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评选是最高法院为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有效措施和宝贵经验,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榜样作用,进一步掀起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新高潮而开展的活动,在公布评选结果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下发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要求全国各示范法院严格按照示范标准,全方位地开展司法公开工作。

南阳中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各项要求,主动深入开展网络公开及网络宣传工作,借助网络技术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增强司法透明、促进司法公正,确保人民群众能以更便捷的方式全面了解法院工作,进而争取广大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为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南阳中院在南阳法院网开通《院长信箱》栏目,结合高院《网评法院》栏目及时收集当事人的相关意见建议,建立了完善的舆情回复通报制度,2010年度已回复、处理网友评论、来信近180条。在裁判文书上网方面,南阳中院建立规范的审批上网及考核制度,全面规范南阳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采取全方位措施保证文书上网工作顺利开展,截止1021日共上网裁判文书3939条,2010年度平均上网率为99.70%。在庭审网络直播工作方面,南阳中院积极动员、周密部署,自930日首例直播案件开播,至1021日,已直播案件庭审12件,庭审直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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