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缆线 拘役又罚款
作者:南召县法院 吴明晓 周勤 发布时间:2010-10-22 10:49:40
2010年7月3日晚21时许,被告人X大壮伙同犯罪嫌疑人X兴聚(另案处理)预谋后,携带剪子、钢锯、推拉刀、钳子等作案工具,撬开云阳铸造有限公司快滤池值班室门锁,摘下配电室窗玻璃,撬弯配电室的钢筋护栏后,将连接在1号和3号电机的42米电缆线盗走,经X兴聚手卖掉后,被告人分得赃款700元。该赃款后被追回并退还被害单位。经物价中心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2688元。
南召县人民法院于10月15日开庭审理认为,X大壮在本案中系从犯,且能积极缴纳罚金,故以犯盗窃罪从轻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