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以“十八字”方针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2 11:34:54


为确保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河南省新野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以“十八字”方针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

一是重学习。组织审委会委员及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量刑规范化的文件精神,正确理解和掌握量刑步骤、确定量刑的起点、基准刑、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宣告刑等的方法,确保量刑公正和均衡。

二是熟案情。要求所有审判人员在审理前要认真阅卷,真正吃透案情,对案件性质、犯罪情节、证据情况、犯罪认知、法律适用等做好充分准备,为公正量刑奠定基础。

三是细审理。要认真听取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案件参与人的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要重点查清基准刑和涉及基准刑量刑调节的相关事实。

四是严合议。要求合议庭成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的要求,按照罪名、基准刑、基准刑调节情节的顺序进行合议,不论是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要在审理报告中列出量刑明细以备考察。

五是勤研究。争议案件要及时向庭长和主管院长汇报,集思广益,准确量刑;疑难案件要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确保量刑的合理性、适度性、准确性。

六是精文书。要求严格按照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精心精细的制作裁判文书,特别是证据采信、事实确认、犯罪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分析等要予以全面叙述,确保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认知度。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