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预立案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卧龙区法院实行“预立案调解”司法便民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0-10-25 15:08:14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立案一庭积极实行预立案调解司法便民新模式,对能在立案时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立案庭暂不立案,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将调解置于立案前、诉讼外,高效快捷的调处了数起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过去民商事案件无论繁简,都由立案庭受理后再将案件分类移送到各审判业务庭。尽管我院对简易程序案件实行快审快调,尽最大限度缩短审理期限,但案件仍需走立案、送达、审判等流程。我院一直把司法调解工作作为定纷止争、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司法调解方法,最近我院立案一庭采取预立案调解的新模式,通过收案审查、暂缓立案等方式,对立案前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鼓励和支持双方当事人接受庭前和解,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能简不繁、能调不判、诉调减半

 预立案调解模式实施以来成效显著,预立案登记7件,成功调解7件,预立案登记调解率为100%。通过预立案调解及时调处了纠纷,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了法院立案窗口的能动作用,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使我院收案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