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工作科学发展,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与人大常委会签订的《执法责任制》,制定了《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发动,逐条学习,逐项分解,量化到庭,责任到人,多年我院一直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
二是与人大代表联络成制度。为规范联络活动,该院规定:一年内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座谈两次以上;对涉及社会稳定、发展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或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的审理,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每半年就公正、廉洁、为民问题走访一次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及时回复,对他们关注的案件需将审理结果或执行情况书面答复或汇报。今年上半年该院根据一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官驻庭下村建议,制订了《法庭管理办法》,规范了法庭管理,加强了与群众及代表的沟通联系。
三是落实工作报告制。对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重大案件审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专题汇报、口头汇报、工作信息等形式及时向人大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阶段性工作,每年向人大汇报年度工作,赢得人大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执法环境。今年以来该院两起多年信访积案在人大的关心与支持下得以彻底解决。
四是建立答复制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及有关事项,及时办理,限时反馈。为把这一制度落实到实处,该院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及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逐一登记,列入督办事项,归口管理,逐级负责。截止10月中旬,该院收到的6件人大转办、交办件均已限期处理并反馈结果。
五是聘请廉政监督员和案件回访员。去年该院聘请了11名人大代表为廉政监督员,对法官审判活动是否廉洁、是否公正,法官司法作风建设、执行“五个严禁”等情况进行廉政勤政监督,今年又聘请7名人大代表作为特约案件回访员,与该院纪检监察室联合组成的案件回访责任部门,共同对案件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情况建立法官廉洁、效率、作风档案,使代表们更好的监督和支持该院抓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桐柏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使人大及人大代表在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尽可能支持法院工作,促进该院执法环境的改善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法院公正、为民、廉洁的司法形象,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今年1至10月,该院共邀请代表58人次参与16起案件旁听审理,走访人大代表5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条,回复建议及其它事项13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