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0-10-26 10:39:56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妇女儿童服务体系。该院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并提请人大任命二名妇联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此类案件审理,充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简化手续,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和避免矛盾激化;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积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三是实施法律救助。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近二年来该院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2400余件,减、缓、免诉讼费用42万多元,为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75万多元。

 四是加强调解。对于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时,办案法官积极做调解工作,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法律宣传。该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开展送法下乡、上街法律咨询、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近二年来,该院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0多次,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受教育的妇女儿童1万多人,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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