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骗为主要目的婚姻诈骗行为,被形象地称之为“放鹰”。新野县女子梁某苦思冥想赚钱捷径,竟做起“放鹰”的生意。10月27日获悉,邓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早在90年代,梁某就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出狱后,她嫁到一个忠厚的农户人家并生育一女,生活也算幸福温馨。然而梁某不甘清贫,终日想过不劳而获的生活。2009年6月,她找到一条发财的捷径——骗婚。经与同伙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商议后,她改头换面,成了丈夫身患重病、长年卧床,因而想要离婚改嫁的“张丽”。几人流窜到邓州,很快就瞄上了大龄未婚的农民杜某。2009年7月份,通过王某介绍,梁某到邓州市赵集镇,以和杜某结婚为由,从中骗取9000元钱。钱一到手,梁某便从杜家离开,一去不返。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梁某认罪态度较好,又能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