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野县县委书记方显中对新野法院报送的《关于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新野法院制定的《关于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具有重要的作用。希望法院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和谐调解的质量和水平。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并支持、配合、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共同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为助推“调解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建立覆盖审判领域内外的立体调解机制,确保“调解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新野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六章37条,包括基本原则、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立案调解、邀请调解和委托调解、司法调解等内容。同时,该意见明确了对法官调解工作的考核标准、惩戒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