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0-10-29 10:34:11


基层法院在司法为民实践中,理应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上下功夫,走在政法系统各部门前面、永做表率。南召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学习”这个关键,树立现代化学习理念,向学习要创新力,要执行力,为打造科学发展政法系统模范部门奠定了坚实基础。

向书本学习。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院法官长本领需要学习,而学习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读书。提倡法院干警读好“三本书”:政治理论书、经典名著书、业务知识书。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政治理论是必读书目。同时,还要多学经济、文化、历史、哲学等领域的知识,提倡读文学书、以养才气,读史学书、以养底气,读哲学书、以养大气,读法学书、以养正气,厚积薄发,触类旁通。读与思相结合。朱熹说“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书本上的东西是别人的,只有通过思考,才能变成自己的,书本上的知识是死的,只有通过思考,才可以成为活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同时要钻研法律知识,做法律专业的行家里手,要把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还要把读与写紧密结合起来,在读中发现素材,激发灵感,在写中梳理总结,提炼自己的知识升华。常动手写,会使繁杂变得条理,粗略变得细致,浅薄变得精深。法院干警全员动手,整体提高。

向先进学习。向先进学习,是一种生存智慧,既减少了自己探索的风险,又能在更高层次上审视自我、改正缺点,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对于法官来说,向先进学习的过程,既是思想解放的过程,又是方法借鉴的过程,更是不断自我超越的过程,这其实是一种学习捷径。广开视野学习先进。既善于总结自己的经验,又善于借鉴外地的经验;既“请进来”,又“走出去”;既学习“身边的榜样”,更学习“外界的典型”。时刻保持敏感性、危机感,放眼全国法院系统去寻找那些与本地本部门相似、相近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用“望远镜”审视发展目标,用“放大镜”学习标杆长处,用“显微镜”聚焦自身不足。法院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活动情况调度,轮流汇报个人在思想、学风、业务、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和下步打算,赶超对象对定标人做出客观评价。以此激发全体法官干警学习先进、赶超先进,递进层次、全面提高的内动力,形成自我加压练本领、比学赶帮争递进的良好风气。

向实践学习。实践出真知。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就是说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法院干警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善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围绕法院中心工作把握大局。正确分析形势、做出科学判断,及时深入地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学习法院党组部署要求,吃透内涵,领会实质。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个中心,做好审判工作。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贴近群众。群众是最好的老师,基层蕴含着丰富的创新智慧。今年以来,南召县法院在大走访活动中,先后有100余名同志调研了338个村,走访群众4000余户、汇总收集意见建议50多条。强化调查研究,探寻党建规律,为创新法院工作提供新路子。

总之,基层法院要在科学发展实践中走在前、作表率,就要强化学习、深入学习、持续学习,把“学习型机关”建设内化为发展必需和自觉行动,以人文修养和能力素质的全面提高,践行司法为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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