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找准审执工作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采取六项措施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2008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68条,收到反馈意见62条,帮助相关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01项,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一是完善流转机制。要求合议庭在审判工作中发现问题时及时拟出司法建议稿,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审核、编号登记并发送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受送单位交流沟通并协助办公室做好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收集。
二是增强建议的实效性。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的深层次原因,采用易于接受的语言,充分阐明提出建议的理由和根据,便于有关单位采纳。2008年以来,该院发出的68条司法建议中,有62条被采纳。今年,一家败诉的建筑公司在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采取弥补措施,及时将60余户集体上访的群体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完善通报制度。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向当地政府报送,定期召开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对策,避免出现同类问题,在年底则以白皮书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全面通报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2008年以来,该院有12条司法建议被当地政府转发相关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是注重沟通反馈。在办公室建立司法建议办理工作台帐,督促指导部门负责人通过定期上门回访、开办讲座等形式,跟踪了解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对司法建议反馈不及时的,采取适当方式加以督促。
五是与外部监督形成合力。对受送单位不落实司法建议,可能造成重大失误或影响社会稳定的,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的同时,向同级人大、纪检等相关监督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争取重视支持,合力监督落实。2008年以来,该院有6条司法建议被人大、纪检部门采纳。
六是加强考核。将司法建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求每个审判业务部门每年至少提出一条司法建议,并以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建议内容是否落实以及对社会管理创新是否起到积极作用等作为考核指标,鼓励干警善于发现社会管理疏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近年来,该院共有四名干警提出的司法建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