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要求

《南阳日报》:做好试点工作 确保阳光操作

发布时间:2010-10-29 08:31:14


本报讯 (记者陈大公 通讯员曹萌 李新华)10月2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到南阳监狱一监区,就减刑假释工作与监狱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庞景玉说,法院要加强与南阳监狱的沟通联络,在减刑假释的呈报、裁判等环节上衔接到位,互相通报各自在减刑假释工作方面的新举措、新方法,对认识上有差异的问题要求大同、存小异,通过沟通、协调共同合作完成好减刑假释工作;要严格审查办理好每一件减刑假释案件,不仅考虑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而且考虑原判情况、主观恶性及附加刑执行情况,做到真正应减才减,不枉不纵;要进一步加大减刑假释工作的公开、透明,认真做好省法院安排的减刑假释试点工作,增加公开听证审理案件的比例,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办理,努力采取提请公示、裁前公示等措施,确保减刑假释阳光操作;要认真做好驻狱巡回审判法庭工作,使它不仅成为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主要场所,而且成为更方便考察拟减刑人员的表现、加强与监狱沟通联系的纽带,为减刑假释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要加强对减刑假释工作的宣传,解释减刑假释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意义作用,力争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8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0年10月28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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