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健全机制“诊治”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02 14:34:31


今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出台多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妥善解决涉诉信访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三访四注重”。推出“定期下访、排期接访、限期回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答复涉诉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减少和避免群众信访的盲目性、无序性;坚持“四注重”原则,即注重案件质量、注重调解结案、注重判前释法、注重判后答疑,提高服判息诉率,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注重换位思考。对本辖区内苗头性、倾向性涉诉信访问题摸底排查,超前研究和分析可能存在的影响,然后有针对性地主动下访,提前介入;坚持换位思考,与当事人交心面谈,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赢得当事人的尊重,打开上访人的心结,把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了越级上访、择级上访、缠诉缠访事件发生。

推行“四定一包”制度。建立完善涉诉信访情况排查、汇集、分析与调处机制,完善信访“首问责任制”、“分级负责制”,促进信访依法分流,依法处理;实行“三到位”制度(即优先保证经费到位、车辆到位、文印服务到位),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制度,由院长亲自包案,主管副院长和各庭庭长具体落实案件的处理;设立信访工作台帐,主管信访的副院长和信访科全面协调、掌握案件处理情况;包案责任人每周一、周五定期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畅通信访渠道,稳控、消化信访案件。

落实监督措施。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复杂案件和群众关心案件的庭审与执行,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实行问题案件纪检监察提前介入机制,强力监督案件审执效果,尽量减少诱发涉法涉诉上访因素;坚持公开听证制度,对于久访不止的缠访老户召开听证会,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和依据,依靠群众及社会舆论破解缠诉缠访难题。

探索“协力治访”制度。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过程中,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把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多种方法,使涉诉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