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执行为企业挽回损失 职工代表送锦旗感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0-11-05 10:58:58




2010114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门前鞭炮齐鸣,南阳市同福租赁公司的职工一行5人将书写着“执法如山、为民做主”的锦旗交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丁宛建和法警殷旭睿手中,并紧紧握住丁宛建的手说:“感谢卧龙区法院,感谢法院的干警及时的把我们的执行款执行回来使我们企业起死回生。”

20093月同福租赁公司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期满后李某一直拖欠租赁费没有支付,同福租赁公司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支付租赁费和违约金31万元,文书生效之后同福租赁公司申请卧龙区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下落不明同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顿,同福租赁公司由于该笔资金被长期拖欠,企业陷入困境。为了使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办案法官通过仔细的排查发现南阳某房地产公司有李某的工程款可供法院执行,但是该房地产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承办此案的法警殷旭睿先后十余次来到这家公司不厌其烦的做思想工作,该公司老总终于被办案人员执着的工作精神所感动,于112将该笔款项划拨至法院执行账号,该案圆满执结。

114上午同福租赁公司为了表达对卧龙区法院干警的感谢,选出5名职工代表将鲜红的锦旗送到卧龙区法院干警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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