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 案件调撤率达到95.1%

  发布时间:2009-03-02 15:55:39


桐柏县法院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宣传法律、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审判调解工作,力促案结事了。

一是搞好法律知识培训。针对人民调解员多系村组、社区干部兼任,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积极与综治办、民调委、司法所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发放法律知识手册,讲解民法通则、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主要常用法律,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二是实行人民调解员驻庭工作制度。在人民法庭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办公室,公布各村组、社区人民调解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制作联络网点示意图展板,根据不同区域的案件,联系不同的人民调解员及时参与调解,化解纷争。

三是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邀请当事人所在村组、社区的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同时,在庭前让人民调解员了解诉争的基本情况,提前熟悉案情,以便参与调解时具有针对性。

四是灵活运用调解的技巧和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对事实清楚但不明道理者实行以理讲案法,对不知事不明理者实行案例引导法,对情绪对立不信任者实行以诚感化法,对搞歪风邪气者实行扶正压邪法,对旧情交好另生怨恨者实行忆旧消怨法,对思想包袱沉重者采取借匙开锁法,对外力干扰者实行化阻变助法,对变化无常者实行冷热适度法。

今年以来,桐柏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56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99件,调撤率高达95.1%,另外人民调解员还参与调处其他纠纷21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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