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助力“三调联动”

  发布时间:2010-11-16 15:35:58


河南省邓州市法院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大调解”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多措并举推进调解措施,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明确化、具体化、规范化,有力推进了三项重点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促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该院设立了调解工作室、法庭调解工作室,明确一名副职分管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挑选精干力量组成“流动调解庭”,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来,已委托调解案件162起,已调解155起,调成率96%。

建立经常性业务指导机制,定期不定期对乡、村专职调解员、义务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通过组织调解员参与调解、列席旁听和座谈等方式,多方面促进调解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定期参加由市“三调联动”办公室牵头的联席会议,与司法、公安等部门互通本单位排查、受理的矛盾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市“三调联动”办公室,使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定期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加强了信息交流,增强了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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