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出台《桐柏县人民法院关于审限减除管理的意见》,对审限减除进行了规范管理。
一是规定凡公告扣除审限的,核定减除时,如为报纸公告,承办人须提供报纸公告复印件与交费单;粘贴公告的须提供公告照片复印件;涉外公告的须提供情况说明及庭长签字说明。申请公告开始及结束都要提交报纸公告复印件和交费单,或公告照片复印件。
二是规定涉及鉴定、评估、审计、清算、拍卖案件的审限从下发受理通知书时为起始时间,鉴定、评估、审计、清算、拍卖结束时收到报告的时间为结束时间。
三是规定案件中止的以裁定中止送达回证表明的时间为起始时间,以开庭或终结为中止结束时间。时间计算注意以结束前一天为截止时间。中止提供裁定书及当事人双方的送达回证。中止恢复提供开庭笔录或谈话笔录。
四是规定案件审限报延以审委会决定日为起始时间,截至延期日结束。审委会批准的提交审委会决议。上级法院报延批准日为起始时间,以到期日为结束日期。上级法院批准提供上级法院审批表。由庭、院长批准延期的批准时间为起始时间,批准日期结束日为结束。庭、院长批准的提供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