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法院把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的重要载体和途径,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深入宣传,调动参与热情。深入到全县16个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积极宣传人民陪审团制度,并在有关街道、居委会、社区、农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人民陪审团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宣传到位,辖区群众踊跃参与,群众报名人数有3000余名。
二是层层筛选,确保成员库质量。邀请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报名群众进行初步筛选和把关,确保那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能够成为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拟任人选;再由乡镇政府等单位根据陪审团成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拟任人选中进行选任,并将选任名单报院政治处进行审定后入选人民陪审团成员库。
三是规范选取,保障公开公正。对需要人民陪审团参审的案件,经批准后,从成员库中随机抽取20-30人,并根据各成员是否应当回避、能否参加庭审等情况,最终确定为9-13人(单数)组成人民陪审团。
四是加强指导,提高参审能力。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为参审陪审团成员印制了参审指南,介绍庭审流程和法律常识,提高陪审团参审评议的水平。
五是完善机制,优化评议效果。统一规范设置庭审人民陪审团成员专席,庭审休庭后,由审判长随机指定陪审团团长,即时召开会议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量刑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形成的书面意见,作为合议庭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截止目前,该院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起,陪审团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并均被合议庭采纳,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得到了参审人员的一致肯定,法院工作和法官风貌得到了较好的展示,实现了审判工作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