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把香菇又偷鸡 被判罚金2000整

  发布时间:2010-11-24 09:21:17


平时游手好闲,小偷小摸的杨某等三人不务正业,在家门口邻居之间伸出“三只手”,以为大法不犯,小法不断,气死公安,难住法院,没想到这次却“栽了”。

今年3月份以来,杨某伙同其他俩位“哥们”酒足饭饱之后窜到邻居家王某房顶,盗窃香菇40余斤,后又合伙窜到邻村一放养鸭子的个体户养鸭的河边偷盗鸭子14只,得赃款18元,被人赃俱获。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另两名案犯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该院于1123日判处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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