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采取硬措施加强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03 10:43:31


为更好落实上级法院有关加强调解的规定,大力开展调解年活动,贯彻中院两赛两评活动精神,镇平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调解:

一是要求全体法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三个至上,树立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执行中,力求案结事了。

二是各人民法庭在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开展调解年横幅或条幅,走廊或办公室制作让诉讼群众易记易懂的生活警言、格句,充分营造调解氛围。设立专门调解室,完善调解室办公条件和设施

三是建立民调网络,创新民调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能委托调解的案件尽量委托有关单位、民调组织和调解员调解,争取大量案件在庭外调解。

四是实行多元化调解机制,调动所有可能促成调解的社会力量,加强庭外调解力度,争取零判决

五是凡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力争调解,采取主审人、合议庭、庭长、院长梯队调解的方法

六是要用老带新、有带无的方法,把有调解经验的老同志和新任法官结合,把有调解经验的法官与无经验的法官结合经常总结经验,传导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学习交流推广。

七是求法官掌握调解技能,根据不同案件使用当事人面对面、当事人背靠背、庭内与庭外、庭上与庭下直接与当事人通过当事人的亲朋或当事人信任的知明人士等等方法促进案件调解。

八是需要判决的案件(除不宜调解的案件),卷中须显示至少有八次以上的调解笔录,调解笔录中要显示当事人的调解意见或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

九是各人民法庭确定两名以上业务骨干,主要负责本庭诉讼调解工作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十是本院年终要评选出调解能手,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获得调解能手的给予奖金每人1000元并推荐到中院参评调解能手。对调解工作好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提拔优先。

十一是要求除民一庭、城关法庭年调撤率不低于70%外,其余人民法庭和民二庭调撤率平均不能低于85%,行政庭审判案件和撤率4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65%以上。每月各庭上报调解书和撤诉裁定,由立案一庭通报调撤率,达不到要求的,庭长必须向党组写出书面检查。如果全年调解率低于要求的,由党组研究给予法庭庭长处分。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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