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如何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0-11-24 18:24:47


编辑同志:

我在2005年和村里签订了10年合同,承包了十亩河滩地,我经过投资开发种植了山药材和其他农作物,效益逐年增加,但就在我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村里要收回合同把我承包的河滩地转让给一开发商使用,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我种植的山药和农作物被毁坏,请问:这种侵害造成的损失我应如何要求赔偿?

 

河南一读者:王山娃

 

王山娃同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他物权。这种他物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农村土地经营权,主要有以下几中赔偿方法1: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使受到破坏的承包权得到恢复。对于承包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及财产利益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全部赔偿;2:赔偿损失。任何人侵害承包权,无论采取何种行为方式,只要造成承包人财产的损失和财产利益的损失都应当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的标准是全部赔偿。承包人侵害发包人的权利,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按照全部赔偿的标准予以赔偿。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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