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法官回访

——每人须访两名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0-11-29 16:30:29


本报讯(记者王勇 通讯员吴明栓 付博)今年12月是全省法院“法官回访月”。昨日,记者从市中级法院获悉,我市法院系统将再次开展“万名法官回访千家企业和万名当事人”活动,在年底之前解决一批当事人诉求强烈、反映问题突出的案件。

自省高院决定开展这次活动,南阳中院党组迅速部署,成立以庞景玉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回访活动办公室,有组织地以合议庭、人民法庭等形式主动到回访对象的家中、单位或约定的地点,倾听诉求,了解困难,听取意见,接受评判,同时提出了每家法院回访不少于10家企业,每名法官回访不少于两名当事人的具体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据悉,为期一个月的回访活动中,法院重点回访的案件包括:从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涉诉信访积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本辖区内涉诉企业的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尚未息诉罢访的赴京、到省等涉诉信访案件;涉案当事人及其亲属主动要求法院领导回访的案件;涉案人员诉讼能力较差,存在生产、生活困难的案件;久审未决、久执未结,或反映立案困难的案件等逐案进行排查,确定回访对象。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0年11月29日第W11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