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狠心“郎” 踢断母亲“肠”

  发布时间:2010-11-30 08:52:11


因怀疑母亲纵容前妻接走女儿,竟将母亲小肠踢穿孔。1129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志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周志系河南省淅川县仓房镇人。201072日上午,周志11岁的女儿周某去学校领通知书时,被其前妻李月娇带走。未见女儿回家的周志怀疑是其母亲毕某让李月娇将女儿带走,于当天下午,连续两次殴打其母亲,在最后一次用脚踢母亲的肚子时,致使其母亲毕某小肠被踢穿孔。后经法医鉴定毕某系外伤后小肠穿孔,其损伤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志故意伤害他和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犯罪行为系家庭内部矛盾引起,案发后,被告人能够积极认错并有悔改之意,受害人毕某对被告人的行为给予谅解的实际,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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