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海锋 通讯员 侯作检 张运岩
“刘主席您好,下周三上午9时有个涉及妇女权益纠纷的案件,特邀您参加庭审。”社旗县妇联副主席刘迎新一到办公室就接到了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的电话,因为她的另一个身份是法院选聘的28名人民陪审员之一,作为特邀陪审员今年已是第四次参加这样案件的审理。
社旗县法院通过与县妇联会的合作共同维权是社旗县法院维护妇女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一些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涉妇女权益案件,特邀妇联干部参加庭审,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主动与妇联沟通,争取妇联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做好案件矛盾化解和疏导工作。对于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妇联组织,通过妇联为受害妇女提供权利救济和保护,防止告状无门而使受害人的权利保护陷入空当。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该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案发地进行现场调解。黄某的丈夫在一次工作中意外死亡,务工单位把死亡赔偿金全部给付于公婆后,黄某多次讨要未果。由于独自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十分困难,黄某于是来到法院起诉分割其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考虑到此案在目前农村比较典型,社旗县法院决定巡回审判。经过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主审法官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一是黄某公婆不懂法,二是传统的封建思想作祟,黄某比较年轻,有可能改嫁,黄某的公婆一分钱也不愿给黄某。法官决定先给黄某的公婆上一堂法制课,让他们明白黄某享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能侵犯。法官又从亲情入手,两个年幼的孩子还需要黄某抚养,一旦法院判决既伤了感情又对孩子不利。认识到法律和现实问题之后,经过大量的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调解后半年,黄某改嫁,黄某公婆想收回黄某承包的土地。今年6月6日,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黄某的哥哥驾驶收割机要收购小麦,黄某的婆婆躺在收割机前阻止。得知情况后,3名办案法官迅速赶往现场。经过法官耐心调解,黄某的公婆最终接受了黄某改嫁的现实,黄某同意把原来的公婆当做一门亲戚,逢年过节带着孩子去看望。本案的处理得到周围群众的认同和赞扬。
为了切实维护妇女权益,社旗县法院在民商庭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通过集中审理一批侵犯农村已婚妇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继承财产纠纷、离婚妇女财产权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
开通妇女维权案件“绿色通道”,是社旗县法院维护妇女权益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家在南宁市某村的女青年陈某就是这些措施的受益者。陈某在广州务工时认识了社旗县某村的王某,后二人结婚。两年前王某杳无音信,也没有给女儿抚养费。今年8月17日,陈某来到社旗县婆婆家,希望能办理离婚手续,婆婆一听她是来离婚的,把她痛骂一顿赶出了家门。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她来到了社旗县法院起诉离婚。
鉴于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又居住在外地,社旗县法院决定对陈某开通维护妇女权益“绿色通道”,对其进行帮扶。立案前,选派法官对其进行一对一的诉前法律指导,告知她诉讼的风险、诉讼中有可能适用的特别程序等。同时,法院决定对案件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在诉讼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陈某对法院的做法非常满意。
社旗县法院把维护妇女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妇女权利案件78件,审结63件,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