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南召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少妻少夫婚姻纠纷案,裁定准予原告古月芹(化名)撤回离婚起诉。被告黎三东(化名)饱含热泪,连声道谢:“谢谢法院,谢谢院长,谢谢赵庭长,永远忘不了您为俺家帮这个大忙!”
原古月芹,1986年12月出生,淅川县盛湾镇人;被告黎三东,1986年10月出生,南召县白土岗镇人。2003年二人在新疆某棉纺厂打工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11月在老家举行婚礼,2008年生下一男孩,取名富强,2009年11月补办结婚手续。婚后不久各奔一方,古月芹到江苏打工,三东到山西当矿工,富强“留守”,两家轮流抚养。由于天各一方,夫妻恩爱渐渐消失,遂于11月11日,古月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婚姻。
黎三东闻询后迅速从山西赶回南召,苦苦哀求:“看到孩子面上,说啥咱也不离婚,以后我听你的......”古月芹却态度坚决:“三人三下,不离今后日子没法过。”庭长赵华东为拯救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多次到旬垛村调查,走访亲戚邻居,并于原告被告交谈沟通。综合分析认为,其离婚理由不充分,况且男方家庭阻力很大,思想工作难做,开庭前便向副院长张伟作了汇报,拟定了相应对策。
不出所料。12月1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家人生怕被判离婚,便私下组织10多名亲朋好友,开着一辆面包车守候在法院门口准备“抢亲”,甚至到法庭干扰调解。宣布暂时休庭时,古月芹生怕被“抢”,迟迟不愿离开,法官们将计就计,将古月芹护送到餐馆吃顿午饭。
下午,继续调解,副院长张伟亲自出庭。她首先宣布了几条纪律,严肃指出,离婚与否,相信法院会依法判决;判决离婚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预;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采取“抢亲”的做法,都是愚昧无知和违法行为;“抢亲”适得其反,越抢越不亲,强扭的瓜不甜。调解过程中,张伟院长察言观色,因势利导,她时而结合亲身体会和典型案例,释理明法,时而以妈妈嘴、婆婆心从牛郎织女讲到恩爱是福,从婚姻变态讲悲惨人生,时而又从家庭是社会细胞讲到构建和谐社会。最后,还出谋划策,表示协同帮助其家庭让小古和小黎返乡务工,促使家庭团圆。
功夫不负有心人。原告古月芹自愿当庭申请撤诉,参与“抢亲”者也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要学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