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常务副院长卢光明到工行南阳分行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10-12-06 10:27:36



123,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卢光明带领民三庭有关人员,深入工行南阳分行走访调研,听取金融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与工行领导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中,工行的同志首先介绍了本行资本运作情况及近年来涉诉纠纷的特点和成因,对法官走下审判台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表示感谢。当听到银行业现在正处于改革时期,贷款的对象由原来的国企向个人及中小型企业转变,并且新类型的业务不断涌现,面临的风险和困难越来越大时,卢院长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变化,观念的变化带来工作思路的变化,面对银行业出现的新问题,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想对策应对,力争把风险降低到最低,把损失降低到最低。在谈到办理抵押贷款如何保证债权实现时,卢院长指出,银行在办理贷款时,要考虑到抵押物的实用价值,即万一需要变现时的市场价值,若用专用设备作抵押,最后拍卖、变现时没有需要的市场,变现不了,债权还是会落空,所以要考虑实际操作性。对开发商用在建商品房的抵押,法律首先保护的是个人购房户的利益,贷款时可先对部分商品房进行抵押,并要求开发商向消费者明示,避免发生开发商把商品房出售后,银行的债权落空现象的出现。在其它担保方面,既要充分考虑担保人的信誉、主体资格、实力状况,担保的期限,还要弄清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等等。

听了卢院长的讲解,工行同志表示受益匪浅,对他们的工作很有启发,诚恳邀请法院的同志以后抽时间对银行的员工进法律培训,主要从如何提高法律意识,如何防范风险等方面多给他们讲课,以便他们能在不断变幻的新形势下,能开辟新的思路去应对,使国家少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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