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听证审查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3-05 09:20:32


卧龙区法院全面启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审查制度,变“闭门审查”为“公开听证”,每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后均向被执行人送达《听证告知书》,请其针对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以及程序方面的相关证据和依据提出异议。合议庭审查后必要时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就双方有分歧的事实问题予以澄清,请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听证审查后法院加强协调,对于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政策的案件,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申请执行的案件本身确有违法之处的,督促申请人及时纠正或撤回申请,充分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听证审查制度为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公平互动的平台,使执法程序更加公开、透明,消除了被执行人对执法机关的对抗情绪,有力促进了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履行,使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非诉执行案件减少近40%,达到非诉执行工作零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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