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11月29日电 今天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和一些群众在方城殡仪馆悼念年仅34岁的在办案途中突发脑溢血去世的法警成浩。
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由于被执行人刘冠俊一直躲避执行,导致申请人王洪伟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维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经主管执行副院长同意,方城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由成浩配合执行行动。11月26日凌晨5时,成浩在配合执行局办案途中,不幸突发脑溢血,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成浩自2001年7月调入方城法院工作以来,就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办铁案作为他的人生信条。特别是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他带领的执行小组不怕苦不怕累,晓出夜归,在执行活动第一阶段他个人执结案件数和其所带小组结案数均位居全院前列。在执行案件中,他废寝忘食,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日奔波在执行第一线。几年来,他参与执行案件437件,标的额达1000多万元。他为执行工作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与汗水,用自己朴实无华的言行,践行了自己人生的誓言。成浩恪尽职守、心系群众,廉洁勤奋,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两年被南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称号;2006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程远景 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