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副院长刘鹏到方城县博望镇回访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0-12-10 10:53:37



129,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到方城县博望镇东风村对当事人邱某进行回访,受到当事人和当地干群的一致好评。

今年56岁的邱某是方城县博望镇东风村农民,曾因非正常上访,被方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示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邱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南阳中院,南阳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告知上访人不服判决应按照法律途径向南阳中院或河南省高院提出申诉,但邱某一直上访不止。

刘鹏副院长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的诉求,然后认真地释法明理,并提出了下步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并表示尽快落实。邱某对刘鹏副院长的真诚回访十分满意,表示下步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办事,不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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