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转包农工工资无人付 发包单位被判担责20余万

  发布时间:2010-12-10 11:14:46


工程层层转包,发包、分包、转包、承包人互相推诿,17名农民工讨薪屡屡受阻。日前,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发包方支付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2640元。

河南安信实业建设有限公司承揽了唐河县毕店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委托南阳分公司具体承建,南阳分公司又将此工程部分转包给盛某,盛某又以安信公司项目部代理人名义再次分包给张某,张某招用翟明成等10余名农民工。移民工程完工以后,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各发包、分包、转包、承包人互相推诿,使农民工多次多处追索报酬没有着落。无奈,当事人诉至法院。

唐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由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仍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遂判决河南安信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支付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2640元。

案件审结后,唐河县法院到农民工集中的住所地宣判,送达判决书。农民工对办案过程和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据了解,唐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集中审判力量,对案件快审快结,星期天不休息,并采取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措施,减轻了当事人讼累,为案件“提速”,缩短办案时间,一般案件三个月内就可结案,较好地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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