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学习工作化 工作学习化

——南阳中院建设学习型法院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0-12-14 18:00:59


本报记者 李小胄  王彬 郭彤影

今年年初以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为主线,坚持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以“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为理念,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突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氛围,丰富学习载体,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习型法院建设,把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提升了以学习抓队伍建设、以学习促审判工作、以学习求工作效率的质效,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的进步和提高,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开展得扎实深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创新理念

拓展学习型法院内涵

 “学习是项深入、长期、持久的工作,同志们在学习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厌烦情绪,因此一定要在创新学习理念上下功夫。只有把学习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用科学的、发展的眼光对待学习,才能学有所成,取得实效。”去年底,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在为全院干警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辅导时曾这样要求。

在学习型法院建设过程中,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地、因时制宜,不断探索更加务实、灵活多样的干警教育培训方法,创新学习理念,拓展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内涵。创造性地实施领导带动计划,每个季度由院领导亲自走上讲台给全院干警讲党课,每月挑选业务骨干登台传授办案技巧和工作经验。借力提高,适时邀请国内著名法学专教授来院进行新法解读,讲解法律适用相关问题。通过这种“深挖内力、引进外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创新举措,不仅提升了干警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业务实践能力,还涌现出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何志、“全国优秀法官”一等功臣尹应哲等一大批学者型、专家型的优秀法官代表。

开通内部局域网和南阳法院网,为干警学习和交流搭建平台;购置书籍更新图书设施,为干警查阅资料营造优越学习环境。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立功受奖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吸收外地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丰富载体

构建学习型法院平台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平台,搭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反面教育、网络培训、技能比武等五个平台,力求实现学习载体丰富多样,形式灵活实用。

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和学历教育,制定《在职干警参加研究生学习的规定》,引导干警参加研究生教育。每年定期在市法官进修学院开办司法考试培训班,给予未取得司法资格的干警三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为干警取得法官资格提供硬件条件和时间保障。建立健全法官任职、晋职和轮训培训机制。以法官进修学院为平台,有针对性地制订法官业务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业务法官或庭长集中轮训。利用法院网络视频系统的优势,将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视频系统向全市法院同步直播,提升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仅上半年,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33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院长轮训和其他业务培训,189人参加省法官学院的学习培训,36人参加市委党校的领导干部培训。截至目前,共有33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222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3%、78%。

完善机制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去年底,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何志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首批45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之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号召全市法官向他学习,法官们钻研法律和审判技能的情绪空前高涨。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学习型法院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制度导向来提升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学习“1+1”工程,即院党组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各支部每周一次分组学习,做到“三个结合”,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与支部分散学习相结合,支部分散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干警自学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开展读书活动,向干警推荐学习书目,每名干警均要求具备“三个一”,即一本书、一个笔记本、一篇心得体会。

通过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激励,广大干警由以往的被动应付学习变为自觉习惯学习,由以往的浮浅掌握到主动深入领会,无论是学习数量还是学习质量、效果,都取得了很大提高,这也为学习型法院的建设夯实了基础,积蓄了力量。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0年10月22日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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