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拔罐走了火 赔了9万多

——有关方面提醒,拔罐也有安全隐患,要选择专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0-12-15 11:43:43



□首席记者 郭启朝 通讯员 卢国伟

本报南阳讯 拔火罐时操作失误,致一女顾客背部、胳膊被烧伤。日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一休闲会馆赔偿该顾客医疗费、整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97647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92日,杜某到南阳市一休闲会馆消费,当其洗浴完毕接受背部拔罐服务时,因会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酒精火焰将杜某背部、胳膊等多处烧伤。杜某被会馆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治疗。杜某出院后,又到多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防疤、除疤治疗。经鉴定,杜某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休闲会馆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不受侵害,然而却因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故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案释法

接受服务受伤害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致使其生命健康权等人身权及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法官提醒

拔罐有风险 慎重择医

目前,社会上休闲保健会馆众多,拔火罐、针灸等中医保健项目很受欢迎。但他们较多采用酒精作为火源,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不是专业的中医技师来拔,极易引发皮肤烧伤、起水疱等事故。

因此,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医疗机构的针灸、推拿科进行保健,以防出现不必要的伤害。

文章出处:《大河报》2010年12月15日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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