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拔火罐惹“火”上身 女宾获赔十万元

发布时间:2010-12-15 11:47:09


本报讯(记者王勇 通讯员卢国伟 宋淅平)拔火罐时操作失误,女客人背部、胳膊被烧伤。昨日,记者由南阳市中院获悉,该院对一起案子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一休闲会馆赔偿女客人医疗费、整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97647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92日,杜某到市内一休闲会馆消费,在接受背部拔罐服务时,因会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酒精火焰致杜某背部、胳膊等处烧伤,被会馆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治疗。杜某出院后又到多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防疤、除疤治疗。经鉴定,杜某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会馆在从事休闲服务行业经营过程中,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然而却因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故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社会上休闲保健会馆众多,拔火罐、针灸等中医保健项目很受欢迎,但较多采用酒精炉作为火源,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不是专业的中医技师来拔,极易引发皮肤烧伤、起水泡等事故。因此,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医疗机构的针灸、推拿科进行保健,以防出现不必要的伤害。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0年12月15日第W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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