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把人大监督内化为司法公正的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0-12-20 09:26:22


近年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提高认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该院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接受人大监督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积极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与联系,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作为进一步改进司法、执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内容。

二、狠抓落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针对性。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合理分配执行资源,切实化解执行难题。该院出台了《关于立执、审执、裁执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机制上实行执行立案审查权、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增强权利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坚持做好新案件的和谐执行,打造文明执行形象,营造和谐执行氛围。重点就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执行走访力度,促使执行双方和解执行。根据人大代表反映的告状难问题,该院确立了首诉管辖,由当事人首次起诉的法庭立案,内部协调,法庭之间不得相互推诿,法庭不得以案件标的小而拒绝受理。同时,该院把庭审放到乡村、田间、地头,着重对赡养、土地纠纷进行现场普法,向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促使巡回法庭制度化。

三、改进方法,增强办理人大建议的实效性。该院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代表反映的提升司法能力和队伍素质的建议,虚心接受,并将其纳入工作计划推进;对于代表反映的个案差错、审判作风问题,积极查清事实,落实惩戒。创新载体,增强监督形式的多样性。该院在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探索,如每年“两会”派员旁听代表审议意见;邀请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推行法院中层干部分片联系制度,以深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寄送资料;实行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和大要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等;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人大转办、交办和关注的案件实行重点评查等,确保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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