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野法院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强与县人大的联络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今年的县人大会上,该院的人大报告获全票通过,得到了社会各界肯定和好评。
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除了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每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接受评议外,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等重要工作和部署,都及时地向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领导汇报,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请示,请求指导。
二是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各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数量必须达到审结案件的8%,同时要求在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时,必须邀请当地的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执行活动。2009年以来,新野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00人次。
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聘请人大代表20人担任法院执法监督员,通过不定期地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特邀听庭、互致信函、聘请人大代表担任陪审员陪审案件、报送重要简报信息等方式,加强同监督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重视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起意见和建议都确定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进行检查督办。在办理中,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案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是免费为该县的各级人大代表以及聘请的执法监督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和《公民与法》杂志,每星期报送该院《工作动态》,为人大代表和执法监督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进展、重大审判动态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