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风光限的濮阳市女副市长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收受贿赂而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12月23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相玲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0年2、3月份、2001年春节,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为了在濮阳市某小区住宅楼工程招标中中标,也为了感谢王相玲在小区住宅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先后两次在被告人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现金共计计30万元。2001年、2002年、2003年春节前,濮阳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感谢时任濮阳市财政局局长的被告人王相玲在其承建的濮阳市某小区住宅楼部分工程施工过程中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及时给其拨付工程款,先后三次到王相玲家中或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40万元。2005年10月份,濮阳市某局工作人员为了和时任濮阳市财政局局长的被告人王相玲搞好工作关系,在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5万元。2006年春节前,濮阳市某县工作人员为感谢时任濮阳市财政局局长的被告人王相玲将其女儿安排工作,在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5万元。2007年春节前,濮阳市某开发区工作人员为了感谢时任濮阳市财政局局长的被告人王相玲将其爱人调入濮阳市工作,在王相玲的办公室里送给王相玲1万元。2007年年底,濮阳市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感谢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被告人王相玲帮助其协调地方财政项目配套资金,在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20万元。2008年中秋节前、2008 年春节前,濮阳市某集团工作人员为感谢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被告人王相玲在其收购某厂南院资产过程中所做的协调工作,先后两次在王相玲办公室里送给王相玲共计50万元。2008年初,濮阳市某公司工作人员为了感谢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被告人王相玲参加宴请全国某协会会长,在北京301医院送给王相玲1万元。2007年7、8月份,香港某集团收购濮阳市某厂谈判代表为了感谢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王相玲协调推进该集团收购濮阳市某厂谈判进程,在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5000欧元。2008年春节前,濮阳市某厂工作人员为感谢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王相玲帮助该厂协调贷款1200万元,在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2万元。2008年7、8月份,濮阳市某部门工作人员为让时任濮阳市副市长的王相玲帮助安排学生工作,在王相玲办公室送给王相玲10万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相玲在担任濮阳市财政局局长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4万元、欧元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全部退赃,坦白部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